一個多月前,學校電郵給家長訴說此學習歷程的相關事宜,印象中有提過請家長不要插手安排給學生之類,我當然樂意配合。放team break前,學校通訊提起本級學生需於十二月某天前向學校呈交已聯繫之公司資料,以便學校跟進云云。又,一旦學生於找尋工作體驗上遇到問題,可聯絡某某老師。
看畢此通訊後請女兒於早前的十六天假期內處理此事,當時已經提醒她:大企業的零售分店一定最有經驗和空缺接收這些學生,反正往往都是缺人,而且這些學生是免費勞工。她們要找工作體驗的話,想必容易申請到,但女兒不斷推說自己沒興趣做這些工作,想做一些有關設計的事情云云。想做甚麼都沒關係,最緊要是找到,而且才那幾天的體驗而已,於是亦提議她不妨電郵給老師尋求協助,但這當然是耳邊風。
既然是她上學的事,自覺可以非常佛系,也不太操心,反正她不是向我交代。在身邊好友一個又一個都已有著落之際,有人昨晚終於發起熱心來,說自己已砌好履歷,想媽咪看看。
喂,你有無事啊,我十點半要瞓,睇咩CV啊!便叫女兒今天放學後請早。
放學之後,我接二連三提她要找我傾談的話要抓緊時間,有人卻一直說自己未有心情。
好的。
她終於九點幾(比昨晚早了!)找我,看畢CV(還不過是幾行字,十幾歲人仔有咩好寫!)問她打算找甚麼工?
她說不知道。
她有找過嗎?應該沒有。
那麼,她想我怎樣幫助她呢?
日前友人發了訊息來,表示council一直有開放不同工作體驗的位置給本鎮學生申請,既然她找不到(沒找過),不如就向council申請吧!好好醜醜做幾天,而且距離近嘛。她當然沒看過我早前轉發過去的資料,就到我督促她打開網頁時,她仍諸多推搪,說看不到相關資料在哪,然後又說不想搭車去返工。小姐,你好煩啊!半小時內的車程都嫌太耐,我真係幫你唔到喎。
輾轉終於肯預備發電郵給council,便請她先行寫封簡單的信件來。有人於網上找到可參(抄)考的信函格式後,跟媽咪爭拗信函頂端是寫該公司的地址還是自己的,被媽咪揶揄她身為高中生竟然仍不懂書信格式。
然後,有人駁回一句:我識既嘢你都唔識啦!
好的。
你叻!!
哼!等你落手落腳做完一輪之後,我才會告知:你朋友的媽媽今早找我,她女兒申請了她舊公司的工作體驗,如今人家的設計部門都可以要人。如果你申請,基本上就可以跟好友一起返工幾天,但人家公司位於central london的,我查過交通時間要差不多一小時,嫌遠唔好做!
輾轉便到晚上十點幾,又到我預備瞓覺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