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E因家居條件不適合,早前便邀請我們作為其相識超過四分一世紀友人之女兒的寄宿家庭,而E則出任少女的監護人。
E因著彼此多年友情,很願意在能力範圍內照應世侄女。不過,近幾日聽E說了不少心底話,大概就是出了一些彼此意料之外的狀況,致令E與友人的期望與現實出現了落差,亦傷害了彼此感情。盡責的E,過去幾天亦寢食不安。然後,又遇上接二連三的事件令彼此無法達成各種共識,加上她家中有兩個比友人女兒更年幼、更需要媽媽看顧的孩子,於是她決定向友人辭任監護人的身份了。她說自己一直是無償地協助少女的,雖然友人把定額金錢事先交到她手,但她都只視為給少女的備用錢而沒取任何報酬。反觀我們作為寄宿家庭,當然合情合理地收取彼此協商了的住宿水電及煮食費。由於我們跟她友人沒任何交情可言,之前亦曾拒絕過對方提出而我們認為難以符合的要求,且亦不會感到太內疚,嘿~~
我們和E是舊同事關係,一直知道她是義氣女兒,熱心助人。我們來英之前向她取經,以至租屋準備以及報學校等事情,她都提供了不少意見及經驗分享。及至到埗之初的各種適應,她與家人亦發了相當多熱心。
我們眼中這個重情義的E,當有友人求助時,她必會盡力伸出援手。在今次監護人件事發展下去,友人認為自己付了費,某程度上便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待,結果無法不破壞了雙方建立多年的友誼。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真是滿有學問。
這天,女兒的好友I冒著風雨來到我們家。看著她倆單純地做著各種童心的事便樂透半天,欣慰著我們的孩子找到能與她一起成長與支持的友伴。
回想到E近日的經歷,還是決定找天要跟女兒好好探討與朋友相處的一些事情,重中之重是期望她別隨便和朋友扯上任何金錢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