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女兒到校務處贖回上星期五留下的八達通卡。
她在卡面貼上了姓名貼,所以上星期五當她校車還未到站,我們已收到學校來電通知。
認領回八達通卡後,她打趣的說:校務處裡面有一百件外套啊!
小孩遺漏自己的物件,是常態。據她說:如果學生遺留了銀包、八達通卡這些,學校才會致電通知家長的,其他物件則不會了。也許因此,學校內儲了大量沒人認領的外套。
說回搭車上學的事兒:短時間內,我們得繼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學去。近日,我們試過搭小巴,也試過搭巴士。小巴只十五分鐘車程,但她竟然喜歡坐四十分鐘巴士多一點。可能因為下車的巴士站在校門外不遠,但小巴下車後還得走十分八分鐘吧。
這天坐上巴士後,女兒邊袋好八達通卡,媽咪邊告誡她:今日響學校唔好拎八達通卡出黎玩啦,唔見咗好麻煩!
女兒點頭示意。
回家時,她告訴媽咪:我全日都無拎過八達通卡出黎啊!
孺子可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