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勝萬金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課室內奔跑

接放學了,女兒在校車車廂內的表情和動作,媽咪已經明白了她今天又被老師寫手冊。學校是禁止學生奔跑的,而女兒當然清楚知道,但今天,就是犯禁。
她說是因為某男同學硬要追著她,所以她只好逃跑。聽女兒的陳述,在她開學至今共三次被老師寫手冊的事件之中,有兩次都跟這男同學有關。
但,正所謂「牛唔飲水唔禁得牛頭低」,所以,她被老師寫手冊也是罪有應得。
聽著聽著,原來這天有很多同學因一起在課室內奔跑而被老師寫手冊;再聽著聽著,原來當中只有她一個女孩子(她,應該是全班最活潑的女孩無誤!);又再聽著聽著,班主任一入課室,問:頭先邊個跑?女兒說她是第三個自首的!
值得慶幸的是:她肯承認自己犯錯,沒有逃避。
跟之前兩次不同,老師這次在通訊欄內只是以鉛筆記錄。說不定,明天她便會把字句擦去。
擦不擦,媽咪覺得並不重要,只希望女兒記著:不許奔跑,是不想他們受傷。
不過,小朋友天生就是要跑跑跳跳,困在學校的七八小時內都要規行矩步,媽咪真心覺得孩子們有點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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