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一個嚴寒的晚上,學交舉行了首次音樂會。冬去夏至,昨晚是第二次音樂會。
比起上次,明顯見到同學們站在台上更自信,而流程亦更為順暢。此外,亦多了香港學生參與演出,大抵是老師號召力夠之餘,也應該表示不少港生都更積極融入了校園生活。說起大會負責人,是深得女兒喜愛的音樂老師Ms O,她細心而體貼,說話非常溫柔。一整晚,她標準的英式口音緩急有致,自覺聽得非常清楚,一度誤信聆聽能力已經火速提升了,哈哈。O月前新婚,暑假時她便會隨先生到加國工作,所以只餘下本週幾天任期。
音樂會之中,有已畢業的師姐回來,她們除了參與演出,更有代表在完場時向O致謝,感謝她的栽培,並協助自己取得獎學金,在大學繼續提升音樂造詣。
作為家長,不禁為學校損失了一位優秀的老師而感到可惜,但亦感謝她過去一年對女兒的教導。女兒更向媽咪打趣說:佢做乜要結婚?我同E私下希望佢離婚啊。
這就是童言無忌吧!
媽咪提醒了她要慎言,而老師在權衡之後決定追隨自己的幸福,不是很好嗎?況且,我們亦應尊重對方的決定。
今次我們應女兒要求提早進場,便坐在非常前的第二行。女兒與她的合唱團伙伴是壓軸演出。坐在前排,連她微小的動作都盡收眼底:專注看著指揮老師MsO的同時,孩子右手有兩指不斷開合,但不太似在打拍子,估計她是利用一些微小的身體動作來讓自己更專注。回家後跟她討論起這個觀察,由於今次開場前老師提醒要尊重私隱而別拍照/錄影,口講無憑之下孩子否認她有這些動作。或者那是潛意識,連她自己都沒察覺吧!
值得一提,音樂會內有供應飲品和小食,上次是免費的,今次則要收費。學校經費緊絀,收費合情合理。居英一年多以來,我們基本上都不帶現金外出,何況是去學校!拿下兩款飲品和一件小小朱古力批,才收2鎊(跟門票價格一樣),定價低得有點不合理,但我們偏偏當下身無分文,檔口負責老師便請我們記下費用,翌日讓女兒交回就是。音樂會完結才回到家,立時交了錢給女兒,請她記得交還給學校。
這天放學回來,有人原銀奉還,說:Ms O話唔使喇喎。
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