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一張通告,當家長簽署後,老師便會在放學時讓學生自行離校,否則須由成人陪同方可離去。
通告內,家長須清楚填寫學生離校後會自行使用哪種交通工具、由學校離開時至回到家期間的路徑、街名,以及預計回到家的時間等,須申報的內容相當詳盡嚴謹。
開學前一晚我們簽了這份通告,並向學校申報孩子只須沿校外花圃直行一至兩分鐘,盡頭便到達馬路邊的上落客區,隨即登上私家車回家。媽咪在組織申報這份通告內容時,一直忍唆不禁!昨天黃昏收到學校正式電郵知申請獲批了,而其實過去兩天放學時,老師都是讓她自行離去的。
以往許多個上學的早上,我們多半都不選擇在校外這最鄰近的避車處停車,反倒早了兩個路口,好讓孩子可以拖曳著滑板車,沿單車徑走兩三分鐘後直達校園。以往,有人老是請求媽咪送她至學校門口,於是媽咪便在寜靜清幽的緩跑徑側,先目送一枝箭似的孩子在自己眼前消失,再獨步八至十分鐘後到達學校與她會合,便互送一個擁抱,才逕自沿路折返。
晨運一樣的走在公園裡,有山有海有花草,媽咪坦言很愛那些景緻,亦可當為漫步舒展。不過,往往亦感到有點孤獨無聊:來回接近二十分鐘,只為一個擁抱、一句再見?加上近日天氣仍太炎熱,於是是日早上便向孩子告知:如今只送她到下車處,便請她自行曳著滑板車走兩三分鐘回校去。
記得上學年提出同樣安排時,女兒是斷言拒絕的,顯然她當時在新環境裡的安全感仍未夠。今早,她只點了點頭,表示知悉並接受這安排。
孩子開始長大了,在安全的情況下,就請她馳騁在自己的天空吧!